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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会费制度

    江苏省科普美术家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

    2025年12月27日

    各位会员:

    会费是学会维持正常工作、开展相关活动和为会员提供服务的重要经费来源。在充分调研并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的基础上,特制定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如下:

    第一条 会费标准

    1.理事长单位:5000元/年;

    2.常务理事和企业单位3000元/年;

    3.理事单位和院校单位1500元/年;

    4.个人会员:200元/年。

    第二条 会费缴纳

    1.会费缴纳时间:一般按年度计算会费,每年11月份缴纳会费。

    2.单位和个人均以转账的方式缴纳会费。

    转账信息为:

    户名:江苏省科普美术家协会

    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南京长江路支行

    账号:4301010519001147818

    第三条 会费开支范围

    会费必须用于本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发展,主要包括为会员服务及按照本会宗旨开展是业务活动等支出,具体为:

    1.协会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管理费支出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租赁及专职工作人员工资、保险和福利支出;

    2.举办协会大型会议、行业调研、各类培训、经验推广、信息沟通及考察交流等活动的开支;

    3.编印刊物、网站、微信平台建设维护、发放宣传资料等的成本费;

    4.其他应支出的费用。

    第四条 会费管理

    1.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《江苏省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》;

    2.在财务账目中设置会费收支账目,按照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和本会财务管理办法,由专职财务人员负责,接受会员代表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会和会员的质询和监督;

    3.有关会费的收入、支出情况,由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报告后向会员公布,并按规定接受审计,定期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审查;

    4.对于无故不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,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;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根据章程规定自动取消会员资格;

    5.本办法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政策要求和省财政厅、省民政厅、省科协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
    本办法经2025年12月27日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通过生效,由理事会授权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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