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省科普美术家协会会员管理办法
苏科普美协发 制度﹝2020﹞03号
本会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。
一、自愿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个人会员:凡承认本会章程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,按期交纳付费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加入本会,成为个人会员。
1、在科普美术创作、理论研究、艺术设计领域取得一定的成绩,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科普美术、摄影、艺术设计作品或学术性论文,作品参加过省级美术、艺术设计作品展览不少于三次者。
2、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能力水平,并编发有相当数量的、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科普美术、摄影、艺术设计作品的编辑和编创人员。
3、科普美术、摄影创作、艺术设计成绩突出、水平较高,在全省性美术、艺术设计评奖或其他类似级别评奖活动中获奖的作者和责任编辑。
4、热心倡导、支持科普美术、艺术设计活动的领导干部、科技专家、企业家、出版家和成绩显著的组织工作者。
5、热心科普美术创作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家、摄影家、书法家、设计家,愿意参加合作交流,经登记注册的各类艺术家。艺术经纪人以及为本会的繁荣和发展做出显著贡献者。
(二)单位会员:同本会工作有关并愿意参加和支持本会活动的科技、教育、新闻出版、文化、工商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,可申请入会为单位会员。
二、会员入会的程序是:
(一)个人会员
1、提交本人入会申请书;
2、经本会两名以上会员介绍,或本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和各市的省会员小组的推荐;
3、经理事会讨论通过;
4、经由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;
5、颁发会员证并公告。
(二)单位会员
凡同本会工作有关的科技、教育、新闻出版、文化、工商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,承认本会章程,支持本会活动,交纳会费,愿作本会单位会员者,均可向本会或本会相关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,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即为单位会员。
三、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(一)个人会员
1、本会的选举权,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2、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;
3、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4、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5、退会自由。
(二)单位会员
1、选派代表参加本会组织的学术活动;
2、优先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和刊物;
3、根据需要,可以要求本会协助举办与科普美术、艺术设计、“艺术与科学”美术有关的培训班、笔会、讲座。
四、会员应履行下列义务:
(一)遵守本会的章程;
(二)执行本会的决议;
(三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
(四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五)按规定交纳会费;
(六)积极从事科普美术创作、艺术设计,参加本会组织的“艺术与科学”美术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。
五、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六、会员如有违反协会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可以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
七、会员退会、被暂停会员资格或者被除名后,其在本会相应的职务、权利、义务自行终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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